把學生賣給工廠,賺兩份錢,一份學費,一份工廠好處費,這就是有些所謂“校企合作”的模式。
學校賺得盆滿缽滿,哪管學生死活。畢竟那么多學生,真正累死的又有幾個?
累死了也賠不了多少,再說還可以賴著不賠。
這類新聞不是第一次,曾經發生過學校強制要求學生到工廠實習致殘的新聞。
學校如果把學生作為賺錢工具比資本家社會危害更大,因為學校本該是教書育人的地方。
接下來應該調查
學校在這次校企合作中是否存在盈利。
該學生的實習工資是否不到本單位試用期工資的80%。
這些都違反了《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規定》
此外,該規定在第三章,第十七條,第三款明確規定:
不得安排學生加班和上夜班。
學校是否知道該工廠的工作時間是十二小時,不知道為什么不調查?知道了為什么還送?
這家企業真的能夠提高學生技能還是僅僅是學校賺錢的工具?
學生突發不適,請假遭拒時,是否求助學校了?學校什么態度?
我們不能讓學生受到學校、工廠兩頭剝削;
也不能讓學校賺著學費、好處費兩塊費用。
這就是為什么所有家長都不愿意接受“五五分流”的根本原因。
就咱現在的家庭模型來講,可能家庭之間存在一定的收入差距,但在對孩子這塊,不管是什么家庭,都是盡可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過得好些,不求大富大貴吧,最起碼保個健康成長的。
但遺憾地點在于
就現有的職校模式下,家長連保障個孩子健康成長這個基本的要求都可能是一種奢望。
因為現在市場上的職業教育,根本就算不上教育,它更多像是披著“教育”外皮的血汗工廠,不僅沒有培育人才,反而是在可著勁地挖掘學生們的剩余價值。
說句不好聽點的話,有的職校與其說是學校,倒不如是一個黑煤窯。
你讓哪個家長愿意把孩子送到這些地方?
在現在的大學教育里,雖然說也有那些個讓學生干農活這種實踐類的學習項目,但在這一塊上,人家學校的認知都是很明確的。
我確實開設了這門課要讓你學會如何干農活,但我不會把你干的農活直接等價成經濟成本,更不會拿著你工作的成果拿去賣錢。
但職校不同。
在職校把這些學生送到工廠實習之后,大家知道這意味著什么嗎?
意味著勞動關系發生了根本變化。
在職校把學生送到工廠之后,實質上這些學生已經成為了工廠的一種生產要素了,學生工作產生的成果會被工廠直接拿到市場進行販賣,在這種模式下,工廠和學校實質已經產生了雇傭關系。
按正常邏輯來說,雇傭關系是相互的,企業可以招聘工人,也可以開除工人,但相應工人也可以主動辭職,單方面宣布不干。
但在職校模式下,學生去工廠實習更像是勞務派遣。
在職校模式下,職校打著實習的模式逼著學生去工廠干活,首先剝奪了學生的選擇權,而且在工廠實質拿走了學生勞動成果之后,學生是沒有和工廠解約的權利,而且在這種另類勞務派遣的情況下,不管學生出了任何狀況,實質上工廠是不承擔任何責任的。
那么大家換位思考一下,如果你是工廠,你會如何看待來實習的學生呢?
不消多想,在權利和義務嚴重不對稱的情況下,工廠只會把學生當成一種耗材,像三角貿易時期對待黑奴一般使喚學生。
你說,如果你是家長,你愿意讓自己的孩子去到這樣的地方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