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傳上海一公司#員工離職時被HR回復猝死了再說#,工作人員:會核實反饋】3月17日,網傳上海某公司員工離職被HR回復“猝死了再說吧”。據網傳內容,小李因連續加班三個月提出離職,與公司HR交談中產生不快。HR質疑其離職時間,小李稱是與制作人商量過已獲批準的,這兩天檢查身體后再上班,并補充“猝死,你負責?”。公司HR回復“猝死了再說吧。”當日下午,九派新聞記者聯系該公司,工作人員稱有很多人詢問此事,會先了解情況,再向hr核實此事。
3月17日,網傳上海某公司員工因連續加班三個月提出離職,卻被HR回復“猝死了再說吧”。對此,工作人員回復稱,會先了解情況,再向HR核實此事。當下,超時加班、強制加班的確成了不少員工的無奈。那么,勞動者被要求加班可以拒絕嗎?在家加班猝死算不算工傷?#法報君說#?一般情況下是可以拒絕的,但也有不得不加班的情形:根據勞動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二)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還有第四類即《國務院關于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第六條規定的“因特殊情況和緊急任務確需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的情形。如果員工在家加班猝死,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規定,職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視為工傷。而規定的“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并未要求員工工作的具體地點。因此,在司法實踐中,如果員工在家加班猝死,會被認定為工傷。(作者:劉丹)
【轉發收藏!這七類情況下,員工可以得到離職補償】為保護勞動者的正當權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民法典》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對員工被離職的經濟補償金進行了相關的規定。戳圖,找到專屬你的法律保護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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