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血站新冠病毒感染防控作業指引(第二版)的通知 國衛辦醫急函〔2022〕44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戎行有關單位: 依據當前新冠病毒感染防控政策,為輔導血站進一步做好無償獻血作業,國家衛生健康委、中央軍委后勤保證部衛生局安排專家對《血站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作業指引》(國衛辦醫函〔2021〕155號)進行修訂,構成《血站新冠病毒感染防控作業指引(第二版)》。單采血漿站參照執行。 請安排轄區內采供血組織執行各項要求,保證采供血組織作業人員和無償獻血者安全,保證血液安全平穩供給。 附件:血站新冠病毒感染防控作業指引(第二版)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中央軍委后勤保證部衛生局 2022年12月17日 (信息揭露形式:主動揭露) 《血站新冠病毒感染防控作業指引(第二版)》起草說明 為執行進一步優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相關要求,輔導采供血組織科學有效做好無償獻血作業,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中央軍委后勤保證部衛生局安排專家對2021年印發的《血站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作業指引》進行修訂,構成《血站新冠病毒感染防控作業指引(第二版)》(以下簡稱新版作業指引),輔導采供血組織切實做好新形勢下疫情防控作業,保證血站作業人員和獻血者安全,實現血液安全供給。 新版作業指引依照疫情防控最新優化調整措施,結合血站作業實際狀況,從人員防護、作業場所清潔與消毒、醫療廢棄物處理、獻血者挑選與管理、采供血流程、實驗室檢測等方面做出具體規定,涵蓋血站無償獻血作業各環節。與2021年《血站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作業指引》比較,主要修訂以下幾方面內容:一是依據疫情防控政策調整,新版作業指引刪去關于密接者、次密接者以及有中高風險區僑居史者暫緩獻血有關內容。二是提出接種基因重組疫苗與接種滅活疫苗后暫緩獻血48小時。三是綜合世界做法和我國狀況,清晰感染新冠病毒(重型和危重型除外),最后一次新冠病毒核酸檢測或抗原檢測陽性結果7天后能夠獻血;重型或危重型感染者,康復6個月后能夠獻血。兩部門印發血站新冠病毒感染防控作業指引(第二版)
關于印發血站新冠病毒感染防控作業指引(第二版)的通知國衛辦醫急函〔2022〕44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戎行有關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