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某因14歲的兒子患有抑郁癥,行為異常,2020年10月,韓某通過朋友聯系大師陳某某。陳某某稱小韓被鬼神附身,于是通過畫符咒、請神明、強喂符水等手法,為其祛邪治病。后小韓呈現身體狀況惡化,陳某某看了之后又畫了一碗符水,給小韓喂下去。被喂服符水后不久,小韓便逝世。 近來,這起使用迷信致人逝世的案子經湖南湘潭市雨湖區人民法院一審、湘潭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法院以被告人陳某犯使用迷信致人逝世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五千元。 據湘潭市雨湖區人民法院一檢查明,韓某因其兒子小韓(14歲)患有抑郁癥,行為異常,想給小韓治病,通過其朋友聯系了陳某。2020年10月24日晚,陳某來到韓某的家中,稱小韓“鬼神附身”,需要做法事敬神驅鬼驅邪,并要韓某準備做法事的道具。 10月25日,陳某使用道具在韓某家中做法事,通過畫符咒、“請神明”、強喂符水等封建迷信手法,為小韓祛邪治病。做完法事后,陳某告知韓某夫婦,小韓這三天內不能出門、不能見生人。10月27日20時許,韓某見小韓呈現身體狀況惡化、出粗氣、講不出話等狀況,便電話聯系陳某過來幫助看看。陳某看了之后,告知韓某等人是正常現象,小韓身上的鬼神已服氣,邪氣祛得差不多了。隨后又制了一碗符水,要小韓的母親給小韓喂下去。但是喂服符水后不久,小韓便逝世。經鑒定,小韓系液體阻塞呼吸道造成機械性窒息而逝世。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條規定:安排、使用會道門、邪教安排或許使用迷信破壞國家法律、行政法規施行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許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許沒收產業;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控制或許剝奪政治權利,并處或許單處罰金。安排、使用會道門、邪教安排或許使用迷信欺騙別人,致人重傷、逝世的,按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雨湖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陳某使用迷信欺騙別人,致一人逝世,其行為構成使用迷信致人逝世罪,遂依據法律規定對其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五千元。宣判后,被告人不服判定,提出上訴。 湘潭市中級人民法院檢查了全案依據資料,認為與通過一審庭審舉證、質證并認證的依據共同,陳某使用迷信欺騙行為與被害人逝世的成果之間具有刑法上的因果關系,其應當預見危害成果的產生而沒有預見,對被害人的逝世成果存在過錯。遂依據法律規定作出刑事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抑郁癥少年被江湖術士鑒定為鬼附身后喂符水致死,“大師”被判3年
韓某因14歲的兒子患有抑郁癥,行為異常,2020年10月,韓某經過朋友聯絡大師陳某某。陳某某稱小韓被鬼神附身,于是經過畫符咒、請神明、強喂符水等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