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西南寧一則特別的物業繳費通知單引發熱議,一業主近8年頻頻乘坐電梯撿廢物,被物管催收近3萬元費用。 “由于您常年頻頻乘坐電梯撿廢品,每天運用電梯的次數六十余次,向您收取電梯運行電費2592元/年,電梯損耗1000元/年,8年共28736元…”4月26日,一則物業繳費通知單在南寧人的微信群傳開,引發關注。 ▲繳費通知單。南國早報記者 黃俏華攝 4月26日晚,記者來到事發小區,在物業辦公室的門上看到了上述通知單。通知單旁邊,還張貼了一張電梯用電費用核算明細表: 電梯運行1小時耗電15千瓦,1分鐘耗電0.25千瓦,從1樓至29樓耗時53秒,乘坐電梯一次耗電0.25/60*53=0.2208千瓦,2902號房一天乘坐電梯約60次,0.2208*60=13.248千瓦/次,1千瓦收費0.5441元,1天乘坐電梯費用:13.248*0.5441≈7.2元… ▲電梯用電費用核算。 七旬白叟愛撿廢物 隔壁街坊叫苦不迭 街坊陳女士向記者大吐苦水,涉事業主姓巫,本年79歲,前幾天跌傷住院了。平日里,巫阿婆獨居,每天喜歡撿廢物,裝進電梯運上29樓,堆放在公共樓道和家里,臭氣熏天,甲由處處亂竄。“她很勤快能干,每天早上5點多起床一向作業到晚上,但不應該影響其他人。” ▲白叟曾將撿來的廢物堆放在樓道 ▲白叟家里堆滿了廢物。 “我愿意把一部分物業費給她,讓她中止這種行為…”該小區其他業主也曾在業主群里抱怨。 ▲業主群里,大家的意見很大。 物管無奈準備申述 白叟跌傷作業暫停 4月27日,小區物業服務中心辦公室主管韋先生稱,物管曾多次聯合社區、派出所等部門的作業人員上門做作業。“跟巫阿婆的子女反映過,沒用。”韋先生說,本年3月底物管無奈才想出收取電梯費的方法,一起著手搜集證據準備申述。結果巫阿婆拿到繳費通知單后沒有交錢,反將它貼回了物業辦公室門上。 ▲社區作業人員曾上門做白叟的思想作業。 日前,巫阿婆在家里跌傷,物管知道后撥打120將她送醫醫治。4月27日,韋先生表示,他對白叟跌傷一事表示憐惜,假如她恢復后不再撿廢物,物管就既往不咎。但她若一如既往,物管將會重啟申述作業。 4月27日,記者致電巫阿婆的女兒,提及母親撿廢物一事,她不愿多說。 5月3日,記者電話聯系上還在住院的巫阿婆。她告訴記者,她沒有經濟方面的困難,主要是由于一個人無聊想找事做。撿廢物一方面能變廢為寶賺點菜錢,別的一方面也能鍛煉身體。 至于未來是否會再撿廢品,巫阿婆表示先養好身體再說。整個采訪過程中,巫阿婆精神狀態不錯,思路清晰。 律師:物管催收相關費用于法有據 南國法援公益律師趙明堂分析,公民合法的權益受法律保護,但是公民不能由于自己行使個人權力,就對其他人的個人權力造成損害。從品德層面來講,白叟值得憐惜,但假如白叟的確頻頻運用公用電梯,致使公攤費用添加,侵犯到街坊的利益,物管代表整體業主向白叟索賠于法有據,這也是變相阻止白叟繼續損害他人的合法權益。 此外,假如白叟在公共樓道分揀廢物或許把廢物帶回家,的確影響到街坊的寓居環境,而社區和民警勸阻不成的話,可以要求子女對其采納有用的管護辦法,也可以向法院請求下達制止令 趙明堂認為,物管或許政府部門可以根據白叟的心思需求,發動白叟恰當參與公益活動。廣西七旬白叟每天搭60次電梯撿廢物,被物管催繳費近3萬元?
近來,廣西南寧一則特別的物業繳費通知單引發熱議,一業主近8年頻繁乘坐電梯撿廢物,被物管催收近3萬元費用。 “因為您終年頻繁乘坐電梯撿廢品,每天使用電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