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據湖南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湖南省委同意,湖南省紀委監委對洞口縣委原書記艾方毅嚴峻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查詢。 經查,艾方毅嚴峻違背中央八項規則精神,違規收受禮金;違背組織紀律,在干部選用工作中,使用職務上的影響違規為親屬獲取利益,不如實報告個人房產狀況;違背廉潔紀律,使用職權為別人獲取利益,其親屬收受別人財物;違背生活紀律;使用職務便當或職權、地位形成的便當條件,為別人獲取利益,非法收受別人財物。 通報稱,艾方毅的行為已違背黨的紀律并構成職務違法,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在黨的十九大后不知敬畏、不知止,應予嚴肅處理。鑒于艾方毅能夠自動投案,自動交代違紀違法問題,認錯悔錯態度較好,依照“小懲大誡、治病救人”的準則,對其可予從輕處理。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置法令》《中華人民共和國督查法》等有關規則,經湖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討并報湖南省委同意,決定給予艾方毅開除黨籍處置;由湖南省監委給予其政務撤職處置,降為四級主任科員;停止其省第十一次黨代會代表、邵陽市第十一次黨代會代表資格;免除其邵陽市第十一屆市委委員職務;責令其辭去邵陽市第十六屆人大代表職務;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 今年6月4日,據湖南省紀委監委消息:洞口縣委原書記艾方毅涉嫌嚴峻違紀違法,自動投案,目前正承受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督查查詢。自動投案的縣委書記,認錯悔錯態度較好,被降為四級主任科員
9月16日,據湖南省紀委監委音訊: 日前,經湖南省委同意,湖南省紀委監委對洞口縣委原書記艾方毅嚴峻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檢查查詢。經查,艾方毅嚴峻違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