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沒有規定要封禁偷逃稅者……
個人賬號,工作室賬號被禁是平臺行為……
代言被撤是公司行為……
平臺這樣做是因為鄧倫現在是劣跡藝人……
代言被撤是因為影響品牌形象……
懂了嗎???
所以請不要總拿法律說事……
羅翔老師經典語錄
「法律只是對人們最低的道德要求,一個人標榜自己遵紀守法,這個人完全可能是人渣。」
按照清朗運動后的既往經驗,八成以下發展:
作品下架、賬號被封→品牌方解約→品牌方索賠。
涉及的未播出綜藝緊急后期,刪除鏡頭或者打碼。
涉及的未播作品緊急換人,或者技術換頭,或者徹底埋掉。
資源流向競品男藝人。
經紀人全力推替代品。
工作室的普通工作人員重新投簡歷找工作,但是大環境蕭條經濟緊縮,工作是否容易找就不清楚了。但本來這行離職率就高,想來也應該不那么難吧。
曾經的頂流,一夜之間,查無此人,徹底淪為素人。
前輩范冰冰并沒有成為他的前車之鑒。
稅務工作人員的提醒,他也并未在意全當耳旁風。
不曉得他能否成為后輩們的前車之鑒呢。
而且,他之前的路人緣雖然不錯,但是死忠粉少。所以,他的火鍋店未必比某賣茶葉的生意好。
但是,畢竟曾為明星,盡管成了素人,其收入、生活質量還是要比普羅大眾好上不止一個層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