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8日,龍鳳區法院適用普通程序揭露開庭審理了本案。龍鳳區檢察院派員出庭實行職務。 龍鳳區法院審理后,針對原公訴機關愛輝區檢察院的指控,根據本案現實、依據,結合龍鳳區檢察院、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各被告人和辯護人的定見,進行了評判。 其間,原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梁明、梁成龍、魏欣構成敲詐勒索罪的現實不清、依據不足。鴻鑫公司與梁明之間存在債務債務聯系,鴻鑫公司長期使用梁明的借款未歸還。認定被告人以非法占有為意圖向鴻鑫公司索要資產及使用恫嚇、要挾或要挾的現實不清、依據不足。 原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梁明、梁成龍、魏欣、席志麗構成虛偽訴訟罪的現實不清、依據不足。龍鳳區法院審查后認為,被告人梁明與鴻鑫公司之間存在假貸聯系,后梁明授意魏欣將債務轉讓給席志麗,鴻鑫公司方以出借據的形式確認了上述債務。梁明以席志麗的名義申述鴻鑫公司要求歸還欠款不屬于“以假造的現實提起民事訴訟”或“假造民事法律聯系,虛擬民事糾紛”。 此外,原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梁明等構成非法拘禁罪、破壞生產經營罪、強迫買賣罪的現實不清、依據不足。原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梁成龍構成假造事業單位印章罪的現實不清、依據不足。 2022年1月26日,龍鳳區法院判定被告人梁明、梁成龍、魏欣、席志麗、劉百成、梁柱、曲東洋、辛洪波、王力平、車愛勇、梁淑玲、張偉、宋超剛無罪,并駁回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鴻鑫公司的訴訟請求。黑河首起惡勢力案13名被告人再審后判無罪,11人已申請國家賠償
2021年12月28日,龍鳳區法院適用普通程序揭露開庭審理了本案。龍鳳區檢察院派員出庭實行職務。 龍鳳區法院審理后,針對原公訴機關愛輝區檢察院的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