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進展: 據上海網絡駁斥謠言渠道4月21日消息,近來有市民反映,浦東新區周浦鎮一小區發放的連花清瘟膠囊外包裝盒與此前收到的有多處不一致。查詢相關商標信息,發現帶有“連花”字樣的商標仍處于檢查中。據此,不少市民以為發的是“假藥”。 對此,石家莊以嶺藥業官方微博發布聲明稱,現在市場上有效期內的連花清瘟膠囊產品有兩種外包裝方式,顯現了“以嶺”和“連花”兩個商標。該公司因優化產品分類管理,將呼吸系統相關產品現統一用“連花”商標,行將原商標的老包裝替換為“連花”商標的新包裝。該公司產品嚴厲依照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闡明書和標簽管理規則》(第24號令)對產品進行了信息標注,并履行藥監部分的規則運用條形碼和二維碼完成對產品的追溯。 “連花”商標的新包裝上的花型圖標僅作為裝修圖片。該公司運用的“連花”商標于2005年4月11日請求,并于2009年6月27日取得授權,商標注冊證號為“4595963號”。 另據上海駁斥謠言渠道從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官網查詢獲悉,商標注冊證號“4595963號”對應的是石家莊以嶺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請求的“連花”商標。專用權期限為2019年06月28日至2029年06月27日。市民查詢到“商標沒請求下來”的狀態可能與相關查詢網站未及時更新有關。上海市民收到了假的連花清瘟膠囊?上海網絡駁斥謠言渠道:新老包裝替換 以嶺駁斥謠言: 以嶺藥業訂閱號4月20日晚間發布關于連花清瘟膠囊/顆粒外包裝方式及所運用商標的闡明。 以嶺藥業稱:現在,市場上在有效期內的連花清瘟膠囊產品、連花清瘟顆粒產品有兩種外包裝方式,別離顯現“以嶺”和“連花”兩個商標,公司因優化產品分類管理,將呼吸系統相關產品現已統一用“連花”商標。 網傳圖片: 最新!以嶺藥業發布闡明 | 每經網
最新進展: 據上海網絡駁斥謠言平臺4月21日音訊,近日有市民反映,浦東新區周浦鎮一小區發放的連花清瘟膠囊外包裝盒與此前收到的有多處不一致。查詢相關商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