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國家安全部公布部門規章《公民告發損害國家安全行為獎賞方法》(以下簡稱《方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方法》共5章24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及其施行細則等法律法規,對國家安全機關施行的公民告發獎賞工作進行了全面規范,清晰告發獎賞工作應當遵循整體國家安全觀,堅持國家安全全部為了人民、全部依靠人民,堅持專門工作與群眾路線相結合,堅持客觀公平、依法依規。 《方法》立足鼓舞公民告發損害國家安全行為,按照上位法律法規規則,細化和清晰了國家安全機關施行告發獎賞的條件、方法、規范和程序。其間,規則告發人獲得告發獎賞應當同時符合3項條件:一是有清晰的告發目標,或許詳細的損害國家安全行為頭緒或許狀況;二是告發事項事先未被國家安全機關把握,或許雖被國家安全機關有所把握,但告發人供給的狀況更為詳細詳實;三是告發內容經國家安全機關查驗屬實,為防范、阻止和懲治損害國家安全行為發揮了作用、作出了貢獻。《方法》結合國家安全機關告發獎賞實踐,清晰獎賞施行方法包含精神獎賞和物質獎賞,并依據告發發揮作用程度、作出貢獻巨細,劃定了4個等級的獎賞規范。 關于法律職責,《方法》清晰了告發獎賞相關工作中,追查國家安全機關工作人員職責的6種景象、追查告發人職責的4種景象和追查告發人所在單位職責的兩種景象。其間清晰規則,告發人不得借告發之名成心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不得招搖撞騙騙得獎金,不得歹意告發或許以告發為名制造事端、干擾國家安全機關工作,不得泄露告發中知悉的國家隱秘或許工作隱秘。 國家安全部有關負責人表明,擬定《方法》是國家安全機關遵循習近平法治思想、整體國家安全觀,堅持“國家安全全部為了人民、全部依靠人民”的詳細表現,對于完善反間諜法律制度系統,落細執行專門工作與群眾路線相結合的法律原則,匯聚全社會保護國家安全的強壯合力,具有重要意義。下一步,各級國家安全機關將仔細遵循執行《方法》,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法,引導和激勵廣大人民群眾告發損害國家安全行為,一起筑牢保護國家安全的堅實屏障,以實際行動迎候黨的二十大成功舉行。 原文鏈接:
6月6日,國家安全部發布部門規章《公民舉報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獎勵方法》(以下簡稱《方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方法》共5章24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