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法治日報社得悉,備受重視的網絡大V羅昌平凌辱英烈案宣判后,5月21日下午羅昌平托付代理人自動聯絡報社廣告部就法院判定其在《法治日報》等媒體上揭露賠禮道歉等履行民事責任,5月23日出書的《法治日報》7版刊發了其致歉信全文。 據悉,海南省三亞市城郊法院經審理查明:2021年10月6日9時38分,被告人羅昌平在三亞市住處用手機觀看《長津湖》電影和長津湖戰爭紀錄片視頻后,為博取重視,運用新浪微博賬號“羅昌平”發布帖文,凌辱在抗美援朝長津湖戰爭中犧牲的中國人民志愿軍“冰雕連”英烈,損害英豪勇士的聲譽、榮譽,引發公眾激烈憤慨,形成惡劣社會影響。上述帖文因微博用戶舉報,當日14時許,羅昌平到三亞市公安局吉陽分局大東海派出所投案,照實供述其犯罪事實。檢察機關提起刑事順便民事公益訴訟。 2022年5月5日,三亞市城郊人民法院對被告人羅昌平損害英豪勇士聲譽、榮譽暨刑事順便民事公益訴訟一案依法揭露宣判,判處被告人羅昌平有期徒刑七個月并承當在新浪網、《法治日報》和《解放軍報》上揭露賠禮道歉等民事責任。 5月21日,羅昌平托付代理人自動聯絡報社履行法院判定其順便民事判定部分,5月23在《法治日報》等3家媒體刊發的致歉信全文如下: 致歉信 2021年10月6日,自己針對電影《長津湖》在新浪微博上宣布的錯誤言辭,形成廣泛傳播,不僅損害了抗美援朝長津湖戰爭英豪勇士的聲譽榮譽,也傷害了英豪勇士家族的情感,引起廣闊網友的憤怒,更為法令所不容。自己尊重并服從法院的判定,對自己的行為深感悔恨,樂意承當相應的法令責任,并與家人積極做了一些彌補作業。我已遭到法令的懲罰,現再次誠懇向英勇犧牲的志愿軍勇士致歉,向英豪勇士家族致歉,向社會公眾致歉。親歷此事,自己將嚴厲標準自己的言行,許諾今后不管以任何形式宣布觀點,絕不運用凌辱性言辭、過激性言辭;同時真誠緬懷英烈,捍衛英烈榮光,傳承英烈精神,盡己所能做一些公益活動,力爭消除負面影響。希望大家以我為戒,深入知道網絡不是法外之地,英豪勇士聲譽榮譽不容詆毀。 致歉人:羅昌平 2022年5月23日英豪勇士聲譽榮譽不容詆毀,羅昌平在媒體發布致歉信
記者從法治日報社獲悉,備受重視的網絡大V羅昌平侮辱英烈案宣判后,5月21日下午羅昌平委托代理人自動聯系報社廣告部就法院判決其在《法治日報》等媒體上公開…